示范区
关于2017年度因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被通报的情况说明
我区系濮阳市政府派出机构,非建制区。关于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,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法定职权,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,被行政复议机关、人民法院认定为不适用不合法情况。
我区无此类情况。
2021年8月5日
主办: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技术支持:华网传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