示范区
关于2016年度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的情况说明
根据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要求,结合实际,现将有关考核指标情况说明如下:
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。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。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、登记、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许可事项。做好上级政府取消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。示范区无行政审批职权。
2021年8月5日
主办: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技术支持:华网传媒